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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须知
发布时间: 2008-08-02 13:09:39   来源:宁波旅游网

办事机构

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申报条件

旅游投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投诉人是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或其代理人;被投诉人应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办理所需证件

不需要证件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提交材料

旅游行程单,签订的合同,景区门票等等

需提交材料的的样表

 

办理地点

宁波市长春路35203

办理期限

■旅游投诉受理时效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

0574-96118 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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