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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实现乡村旅游规模化发展,我市积极鼓励农民采取入股、借用、互换、转让、转包、出租等方式,将自家多余的良田、果园、鱼塘等土地流转给旅游开发公司发展“农家乐”旅游,并从中获取分红。旅游开发公司在农民宅地修建相应的旅游餐饮接待设施,或将土地出租给游客,游客自己种植或委托农民种植,收获的农作物由游客支配,也可以由村合作社代卖,收入全部归游客所有。 近几年,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为我市发展乡村旅游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以“吃农家饭,品农家菜,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购农家物”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旅游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已形成了一批诚信经营、规范管理、服务良好、特色明显的农家乐示范点、农业观光园和特色生态农庄。包括各类乡村旅游点214个,从业农户799户,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省级农家乐特色村6个、省级农家乐特色点9个;市级农家乐特色村6个、市级农家乐特色点13个。上半年,我市乡村旅游点共接待游客212.1万人次,收入额高达2.2亿元,同时涌现出一批如余姚柿林村、梨洲村,象山西边塘村、奉化滕头村等典型的乡村旅游特色村镇。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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