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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日,市旅游质监所收到匿名举报资料,反映宁波君悦旅行社有限公司自2007年初成立以来,从2月份起便以“宁波光大君悦旅行社”的名义进行出境旅游业务广告宣传、招徕出境游游客。2007年6月4日,针对上述举报,市旅游质监所专门对宁波君悦旅行社有限公司及相关业务合作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做调查笔录并实地取证,调查结果表明该旅行社存在事实上的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行为,严重违反了《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该旅行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该旅行社立即改正超范围经营行为;
2、没收超范围经营期间的违法所得。
3、在旅游行业内进行通报。
宁波市旅游局
二○○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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