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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旅行社旅游车辆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08-06-18 09:53:06   来源:宁波旅游网

    针对我市部分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存在的问题,市旅游局于4月2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专项检查以及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结合“五一”黄金周安全督查,对辖区内旅行社安全工作和旅游用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此基础上,我局于5月14日-5月23日启动了为期10天的全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旅游车辆的营运资质、营运手续、车况等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各旅行社旅游用车总体较好,能做到一车一确认,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用车安全台帐。但也有个别旅行社用车不规范,主要存在个别新批的旅行社没有签订长期旅游租车协议;部分旅行社租车协议不详细,没有登记车牌号和旅游车证号,也未建立租车档案;部分旅行社缺少书面安全警示、未落实导游人员安全责任以及旅游车辆无旅游营运证、营运手续不符等问题。
    针对上述专项检查情况市旅游局决定从以下几方面着重抓好旅游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对全市有旅游车辆营运资质的车队和单位统一汇总,经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对取得旅游营运资质的旅游车辆车牌号等进行网上公布,并要求各旅行社必须租用公布的旅游营运车辆。二是进一步规范旅游租车协议,建立租用旅游车辆档案,明确旅行社旅游租车安全责任。三是加强安全指导,落实导游安全责任,做好出团前的安全预警;同时要求计调人员必须熟悉旅游行程,并对可能出现的安全情况进行预测,在导游任务单里注明对导游人员的安全要求,在租车确认单里注明对游客的安全提示,从而加强导游、驾驶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减少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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