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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出游 明白消费】不交钱?甩你没商量!
发布时间: 2008-06-18 09:52:16   来源:宁波旅游网

    郭峰夫妇都在新疆库尔勒市工作,去年10月参加了新疆某旅行社的海南四飞六日游,并且签订了旅游合同,两人共交纳团费5240元。从乌鲁木齐起飞到达海口以后,是海口当地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
    10月21日,欣赏了琼海优美的风光后,当晚导游安排他们在兴隆市住宿,还通知大家开会,说是商议交费事宜。郭峰想着自己在新疆的旅行社已经交过团费了,就没去开会。
    谁知第二天早上,郭峰听同团的游客李先生说,这个会议上,导游让每位游客再交620元的费用,否则不能继续游览其他的景点。这位李先生说,虽然大部分游客都感到受骗了,但在导游的极力劝说下,还是交了620元,只有8位游客没交。
    结果,包括郭峰夫妇在内没有另外交费的8位游客被告知,海南之行就此结束,请他们自己想办法返回海口。
    由于人生地不熟,郭峰夫妇费了好大周折才从兴隆回到了海口。就因为合同条款签订得不详细,与他们签合同的那家新疆旅行社和海南当地旅行社都相互推诿责任,郭峰夫妇只好带着满腹怨气回到了库尔勒。
    [案例点评]
    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多留心,必须问清楚行程线路安排等情况,还必须签订正规旅游格式合同,并将旅行社的承诺一一写进旅游合同,一定要杜绝旅行社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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