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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黄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绍兴一日游,合同约定团费包括景点门票,其中鲁迅故居80元。但鲁迅故居从6月1日免费向游客开放,黄女士认为旅行社多收门票费,要求退回相应款项。 市旅游质监所受理此投诉后,根据黄女士提供的合同、行程单进行调查了解。黄女士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约定团费包括门票费(不含园中门票),行程单明确表明鲁迅故居门票80元。但,鲁迅故居从6月1日开始每日向游客免费发放3000张门票,旅游团队可提前预约,而黄女士所在的团队确实享受了鲁迅故居门票全免的优惠。该旅行社针对鲁迅故居免费开放这一变化,对绍兴一日游线路进行了调整,在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景点。但旅行社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向黄女士提供了五月的行程单供其了解参考。 市旅游质监所认为,根据黄女士所提供的合同及行程单中相关条款,旅游团费中确实包含了鲁迅故居门票费,因此责令旅行社退回黄女士门票费80元/人。 提示:显然,这是一起因旅行社内部管理不到位所引起的投诉。旅游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六方面,且各方面的信息每天都在发生变化,旅行社作为经营单位,应关注各环节信息,并根据相关信息对自己所经营的产线路、产品等进行调整,进而做好各种宣传资料的更新,为游客提供及时、准确的旅游信息。希望各旅行社以此为鉴,注重对相关信息的了解,及时做好宣传更新工作,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避免类似投诉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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