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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7-25 09:41:31   来源:宁波旅游网

各县(市)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旅游局、市安委会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加强“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工作方针,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落实,共同做好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旅游企业要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一线员工,做到责任落实不留死角。
    二、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在“十一”黄金周前和党的十七大召开前,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同时要主动与交通、公安、质监、安监、卫生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星级饭店、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旅游事故发生,以确保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确保运营设备设施安全完好,应急预案上下贯通,安全保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宣传教育
    “十一”黄金周前后是旅游高峰期,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近段时间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针对中国公民的伤害事件时有发生,出境游组团社要认真学习《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进一步加强对出境旅游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严把安全关,认真开好行程说明会,落实好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以确保中国公民境外旅游安全顺利。
    四、进一步加强假日值班和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日和重要时段的安全值班工作,“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要落实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确保信息畅通,处置有效。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报送程序,不得迟报、谎报、漏报、瞒报。
    请各县(市)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将“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安全值班表分别于9月30日和10月9日前报市旅游局。“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的安全情况按上报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市旅游局值班室。
    特此通知。


                                                                    宁波市旅游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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